第二,为防止夜长梦多。从战争开始到活捉萨达姆,美国只用了9个月,当时追随萨达姆实力基本都被消灭,要么就是背叛了他,不然美军不可能这么轻松将其抓获。本拉登不同,美国击毙他一共花了10年时间,而且他身边的人对其忠心耿耿,基地组织在中东拥有庞大势力,如果将其活捉,肯定会激起基地恐怖分子疯狂报复,最常见的手段就是抓捕人质交换,如果美国不同意交换导致人质伤亡,很可能会激起国内民众不满,所以干脆将其击毙,断了恐怖分子绑架人质交换的念头。
第三,身份不同。萨达姆好歹是伊拉克总统,即使有罪也要受到国际法庭审判,私自杀害很可能会引起其他国家不满,毕竟美国今天能私自杀了伊拉克总统,明天就能再杀其他总统,所以美国审判萨达姆也只是做给其他国家做做样子,看我们美国还是讲法律的。
然而美国所谓的法律却必须是以美国利益优先,谁触了这条红线就要打谁,比如萨达姆。
萨达姆42岁时靠政变当上伊拉克总统,并进行一系列改革,将美国等西方石油公司控制的石油股份全部收回后禁止私人或企业开采石油,将石油资源国有化,并将收益分给民众,带领伊拉克人民走上富强之路,享受免费医疗、教育、住房等,社会福利比很多西方发达国家还好,当时人均GDP是中国的20多倍,但因为拒绝使用美元交易石油,触动美国核心利益,在联合国不同意的情况下,2003年以“藏有大规模杀伤武器”为由,出兵伊拉克,推翻萨达姆政权。而最后的审判美国。也早提前将结果传达给了法官,所以即使在证据不足、理由不充分的情况下萨达姆还是被绞死了。
美国看似在“讲法律、走程序”,不过是将流氓进行到底,向其他国家示威罢了,以此警告那些不愿屈服的国家,萨达姆就是前车之鉴。而本拉登就不需要这么麻烦,他是恐怖组织首领,恶名昭著,杀了也就杀了,不需要什么流程。
不过,解决了本拉登后,美军噩梦并没有结束。在发生911袭击的当年10月,美军以反恐为由,在阿富汗进行了长达17年的战争,共有超过2400多名士兵牺牲,2万多人受伤,至少花费上万亿美元, 总体算下来本拉登至少让美国损失了2万亿美元, 至今很多美国人还活在他的阴影下。返回搜狐,查看更多